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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(2018年4月)

发布日期:2018-04-27 00:00:00 来源: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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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20184月)

序号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案件名称

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

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
法定代表人名称

主要违法事实

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

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

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

备注

1

(韶武)食药监食罚[2018]15

刘辉(武江区好声音练歌房)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案。

刘辉

 

 

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

依据《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:1、没收无合法来源证明商品;2、处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罚款。

 

尚未履行

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.4.2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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